中央企业董事会秘书第九协作交流组第四次交流活动在中国电科举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月17日,中央企业董事会秘书第九协作交流组第四次交流活动在中国电科举行。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林庆苗参加活动。中国电科党组副书记、董事李守武出席活动并致辞。
本次活动以“新公司法背景下规范章程制定和管理”为主题。中国移动、中国建筑、中国中车集团、中国一汽、鞍钢、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安能、华侨城集团、中国绿发等10家中央企业结合各自公司章程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交流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和思考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央企代表表示,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根本法,对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全面提高治理效能起着重要作用。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规范章程制定和管理,不断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林庆苗介绍了《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背景和工作思考,并和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强调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精神,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规范公司章程管理行为,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共同努力。
李守武表示,章程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统领性作用。在新公司法颁布实施之际,国务院国资委及时修订《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为中央企业制订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司章程提供了权威指导,必将有力推动中央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有关同志,10家中央企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章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